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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搞魔 无节操

画(瀚森 暗黑梗慎入 联文 一发完结)

【何瀚篇】

何瀚买了一幅画。画上的海与天乌压压连成一片,像是在无尽地蔓延。

真好看,他心想。印象里,以前的他是很喜欢看海的。

“海边是要和恋人一起去的地方。”有人跟他这样说,“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去,不是要轻生就是离轻生不远了。”

有道理,何瀚点点头。

画上其实还有一座孤岛,岛上有一座白色的巨塔,塔尖高到直直地探入浓密的乌云里面。

真好看,他又赞叹着。孤独的意境表达得淋漓尽致,足以看得出画家本人用心良苦。然而作品本身价格并不高——至少在何瀚看来是这样——或许原因在于画面上只有单调的黑与白,所以情绪显得有些露骨。

“颜色一定要足够热烈,”那人买了草绿朱红甚至金黄的绘漆,一股脑全丢在门口,“梵高你知道吧?他足够成功,因为他用这些鲜艳的颜色展示了内心的苦闷和纠结。”

“印象派并不全是纠结的,比如莫奈。”何瀚反驳他,然而话锋一转,他问道,“可是你并不喜欢他们吧?”

“嗯?”对方显然有些吃惊,“这你都看出来了?要是说风景,还是希施金的好看,人像的话,我喜欢提香。”

何瀚点点头,不置可否。

比如人年轻时为赋新词强说愁,倒是会爱极了向日葵,上了年纪喜欢安稳,自然而然会偏好睡莲。陆森他对生活执着认真,贪恋充满活力的绿与金,再恰当不过。

等等。陆森?陆森……是谁?

何瀚揉揉太阳穴,陆森这个名字像是烙在脑子里似的,不,是脊髓,随时随地都能条件反射。

何瀚并不想费心思考陆森是谁这个问题,因为在过去的这一小段时间里,他已经翻来覆去思索过很多次——这种无果的事情他不愿多做。

他重新集中精力欣赏那幅画作,甚至用食指在画上来回摩挲。

“你这个习惯不好,”有人一巴掌打掉他的手,“白的啊,纯白的啊!洗手了没有就胡乱摸。”

“这才是乱摸吧……”他伸手捏两把对方的腰,笑得一脸暧昧。

“滚滚滚,我有正事要做呢。”对方小心翼翼地把一尊雕塑安置在桌上,模样极为虔诚。

“不就是个仿制品,至于的嘛……”何瀚撇撇嘴,瘫倒在沙发上,“一天到晚老摆弄那些有的没的……”

“这是艺术,懂吗?”对方好像很生气,“我哪天能仿出这个气韵就够了。”

何瀚不再吭声,在一旁看着他摆弄,以至于自己差点凝成一尊雕像。

他的食指沾满了浓稠的红色颜料,一点一点的,吞噬掉整座白塔。

油画的触感总是有些独特。何瀚甚至会想起一些陆森的手指被画刀割破的场景,血才开始是渗出来的,然后逐渐逐渐越来越多,越来越多,甚至汇成细细的血流……

不,不是这样的。何瀚像是猛地惊醒。刚刚的一瞬间,他眼前好像全都是猩红一片。

“这样的风格……”何瀚扶额,“不能用黑白色调吗?红彤彤的一面墙,你以为是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吗?”

“早晚有一天会是,何瀚。”陆森看着他,深情而绝望,“黑与白是完整的世界,而红色是救赎。”

何瀚挠挠头,“我听不懂哎……”

“没关系,”陆森笑了笑,“会懂的。”

何瀚觉得自己头疼欲裂。他不想去思考陆森是谁的问题,然而这位陆森,甚至于他的一言一行都时刻左右着他的思绪。

他强忍着,双手抱着头。他的视线在局部游移,直到被那扇占据巨塔底层大部分的窗子所吸引。画家的用心之处在这里体现了出来。窗户里的阴影处有一个人,背对着窗在作画。

画布上的景物很眼熟——哦,不。

何瀚几乎要站起身来。他的确站了起来,甚至找来了放大镜。

画布上呈现的赫然便是这幅画,这幅被何瀚打量许久的画。

他觉得自己的视线似乎被吸引进了画中:海里的孤岛上,有一座白色的巨塔,房子里有一个人坐在窗边,他背对着窗户在作画,画上是海里的孤岛上,有一座白色的巨塔……

白色,不对,塔是红色的。

何瀚觉得自己要疯魔。

“海边是要和恋人一起去的地方。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去,不是要轻生就是离轻生不远了。”

所以,画家自己在海边,一定是……何瀚突然有了不好的念头,他甚至因此产生了史无前例的使命感。

他要去救他。

他穿好衣服,擦好皮鞋,整理好领带,像是奔赴一次盛大的聚会。

他把油画放在桌上,小心翼翼,模样极为虔诚。

他走向门口,甚至来得及跟墙角的石膏像打个招呼——那是一个仿制品的失败仿制品,没有身子,只有头。

“这尊雕像哪里好看?喜欢大卫就去模仿米开朗基罗啊,贝尼尼是谁,我没听说过。”

“贝尼尼的大卫更像大卫本身啊。”陆森笑笑,“这一秒静止不动,下一秒就会发疯。”

 

门被打开了。从外面被打开。

“1121号,”门口站着的人声音冰冷,“你想清楚了吗?确定要交代了?”

“是。”何瀚点点头,目光温柔地看着墙角的石膏像。

“红色是救赎。”石膏像的目光温柔如画。

 

 

 

【陆森篇】

 

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干净的,除了孤鸦与白象,除了何瀚此刻落在他身上的眼神。陆森绷直了身体,来自肉体的酸痛像热烈的快感一样迅速蔓延到指尖,他的画笔有些暧昧的颤抖。

“这幅画会很美的。”他深吸一口气,走到门口兀自锁上房门,伴着狂乱而充满力量的木头与血肉的碰撞声,坐回纯白的画布前,缓慢而精准的上色。

一个下午过去了,年轻的画家终于完成了他的画。

他迈着轻快的步子打开了房门,将头颅偏靠在爱人的膝盖上,注视着那双垂在膝盖上刚完成演奏的跳跃着破碎红色的手,他觉得自己甚至听见了血液在伤痕之下流动的声音。

“何瀚,”陆森抿了抿唇,“你答应过我不再伤害自己。”

“抱歉。”何瀚有些窘迫的急着想要将手塞进背与墙的缝隙之间。“你知道的,我控制不了,我不能看不见你,阿森,我知道你在画画,我……”

“没关系的。”陆森仰头看着男人痛苦的神情,露出了微笑。“你要相信我,会好的,很快就会好了,我保证。”

 

莴苣先生,莴苣先生你不要急。盛宴还未开始,邀请函已经发出,只有你能欣赏它的美丽,只有你愿爱慕它的残缺。

 

陆森与何瀚的初次见面,是很不体面的。也正是基于这一点,陆森在发现何瀚确实不记得自己的时候,用尖利的犬牙光顾了他的锁骨后,只是用嫣红的舌头问候不远处的咽喉。

陆森记得那时幼小脆弱的自己为了躲避新的‘爸爸’的带来的并发症——金色的笼子,绿色的守军,以及无趣且无尽的钢琴课,被长着四只利爪,喷射着脏兮兮的口水,一层皮肉叠着一层皮肉的怪物追着跑了很久之后,遇见了何瀚。

 

他还没来得及为何瀚抓起怪物撕成堪堪连着的两半的英雄举动喝彩,就看见一个女人从房间里冲了出来,盯着怪物的头颅与身体的绵密相连处,张大了嘴,却只能从嗓子里挤出吭哧吭哧的声音。然后她将女巫的药水刺进了何瀚的身体里。

她带走了何瀚。幸运的是现在的陆森找到了他,并决定和他永远在一起。

夜幕已经降临,何瀚的血很热,但陆森依旧很冷,他吸了吸鼻子,决定不再感受血液缓慢凝结的苦楚。

“何瀚,来听首钢琴曲吧。”

房间里的金属吊灯被风吹得吱吱呀呀的响,陆森没有关窗,他想雨的味道也许非常适合这个傍晚。陆森认认真真的端坐在琴凳前,严谨的黑白格子发出隆隆的声响,他像幼时一样厌弃这木头盒子。可惜辗转于不同的金色牢笼的陆森只逃亡成功过一次,而现在,他似乎还要用这个笨重的大家伙给爱人告别。

黑白机器像雷声一样轰鸣,刀子像闪电一样亮,血像墙壁一样红。

 

陆森最后张了一张嘴,大大的眼珠转了一转,停留在何瀚的脸颊。

“终于……”

“自由。”何瀚在创作间隙从喉咙里吐出这个字眼,然后年轻的画家与小时候的丑陋怪物一样,甚至还要更为凄惨的,连头颅都不在的,全部变成红色了。

 

“何先生的情况,药要按时吃。”

“何瀚,今天的药已经吃过了啊。”

“尽量给他平和的环境。”

“何瀚,我喜欢红色的墙纸,不觉得很美吗?又绝望又充满希望!”

“保持相对的安静。”

“何瀚,来听首钢琴曲吧。”

“我们还是推荐何先生接受专业的治疗,住院是最好的选择。”

“医生,他会忘记我吗?”

 

 

我要去拯救我的莴苣先生,我鲜红的血肉比乌黑的长发更加坚韧,我知道哪里矗立着白色巨塔。

陌生人也无需为我哭泣,只需帮我擦一擦他脸上的泪滴。

 

“警察先生,何氏的老宅将发生一起凶杀案。”

“请您务必要来。”

“是的,我确信,因为死者将会是我。”

 

然后他会变成黑鸦,嘴里衔着我的腐肉。

 

“再见。”画家,不,准确来说是成为一颗艺术品的头颅,听见了来自爱人的低声呼唤。

“再见。”于是他将粘稠的血液与纯白的石膏体混为一体,他用红色回答。

 

 

【审问篇】

“塞尔维什爱上了同伴斯恩,然而他们在荒漠中由于缺水难以继续行走,你猜最后怎么了?”

“死在沙漠里了?”

“不是的,塞尔维什杀了斯恩。”

“然后靠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活下去?”

“没有,他守在斯恩身边,一直守着。”

“那不还是死了么?”

“不是的,没多久救援队就赶来救了塞尔维什,他活下来了。”

“那他为什么之前要杀了那个……斯恩?”

“他爱他,不想让他跟他一起受苦。”

“那为什么不一起去死啊?”

“因为斯恩希望他活下去,是斯恩叫来了救援队。”

“那那个杀人的人,为什么不自己叫救援队呢?”

“因为他觉得,只要活着就要面对痛苦,只有死亡才能救赎爱情。”

“那个被杀掉的人好可怜。”

“不可怜,一切都是他自愿的。”陆森微笑着,用脸颊蹭着何瀚的膝盖,“斯恩在跟随塞尔维什进入沙漠的时候就知道这个结果了。”

 

“何先生,”警察坐在长条的桌子后面,神情严肃,他拿手里的笔敲敲桌面,表示对何瀚走神的不满,“您的私人医生告诉我们,您患有较为严重的狂躁症。”

“是……啊不是,我,我吃过药了。”何瀚解释道,“陆森说,吃过药就好了。”

“你和这位陆森是什么关系?”警察手里是一张照片,很久之前,大设计师陆森在自己的画展开幕式上,笑得意气风发。

“陆森,陆森是谁?”何瀚一脸迷茫,然后变得焦虑起来,“我不记得,我不知道,他是谁?”

“你亲口提到了这个人,又说不知道他是谁。”警察敲击桌面的节奏不紧不慢,“笃笃笃笃”,清脆有力。

然而何瀚并没有给出满意的答复,在他不停的低声的自问自答中,警察拿出另一张照片:“这幅画你有印象吗?”

画上是无尽蔓延的海与天,乌云卷积着巨浪拍打在孤岛岸边,岛上有一座白色的巨塔,直直地扎进头顶的乌云里面。

白色的巨塔。

“不,那是红色的,塔是红色的。”何瀚死死地盯着那张照片,下一秒目光就要冒出火来。

“红色的?比如这个?”警察又拿出一张照片,一切都是一样的,乌云海浪孤岛,除了巨塔。

这张照片里,塔是红色的。

何瀚像是松了一口气,他放松身子,想瘫坐在椅子里,却忘了椅子没有靠背。

没等他从短暂的惊慌中回过神,警察继续发问:“何先生,我们希望你能解释一下,为什么画里白色的塔,变成了红色。”

“红色是救赎。”何瀚的回答敏捷而坚定,警察似是有些出乎意料。

“那么,你如何解释在这幅画的红色颜料中掺杂了被害人血液这个事实?”警察把笔往桌上一拍,发出了“啪嗒”的声音,突兀得有些俏皮。

“被害人?”何瀚的目光又迷茫起来,“被害人是谁?”

“陆森。”警察停顿一下,接着讲道,“男,二十八岁,著名设计师,业余画家,代表作《乌云与塔》被神秘人以一千两百万高价拍下,创造了业余画家拍卖最高额记录。”

“一千两百万。”何瀚摇摇头,“太少了。”

“据我们调查,拍下那幅画的人就是你,何先生。”警察继续讲到,“并且从那之后,被害人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视线中,直到……直到他向我们打开求救电话。”

“求救电话?”何瀚抬起头,过分晃眼的灯光让他睁不开眼睛,“他给你们打了电话?”

显然这句话让何瀚陷入了崩溃状态,他喃喃自语着,双手颤抖。

“陆森……”激动或者害怕或者痛苦的情绪让他的声音抖得厉害,他似乎是在消化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。

 

斯恩与塞尔维什在沙漠中断了水源,本就对生活无望的塞尔维什更加感到绝望。他不想让斯恩与他一起陷入这样无边无际的痛苦,于是他杀了斯恩。而斯恩早在进入沙漠时就拨通了救援电话,救援队及时赶到,把塞尔维什带出沙漠。

“一切都是他自愿的。”

“斯恩在跟随塞尔维什进入沙漠的时候就知道结果了。”

如果你早就料到了一切,那么为什么。

 

“何先生,发呆是没有用的。”警察不耐烦地说道,“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。”

“陆森……他……”何瀚平复一下心情,重新开口,“我……那天风很大,雨也很大,陆森在弹琴,我在……”

“我在……”何瀚双手紧紧按着太阳穴,“我在做饭。”

“他讲过很多故事,”何瀚回忆着,“他妈妈给他找了很多爸爸,他搬过很多次家,每次搬家总会有人弄坏他的雕塑所以他从来没有完成一件作品……”

“我就听着,听他讲到自己睡着。然后我做饭,切菜做饭,切菜……”

“据我所知,何家老宅中并没有食物。”警察打断何瀚的回忆,“几天前负责照看你饮食起居的聋哑佣人张姐辞职离开,老宅就处于断粮状态。”

“有,有吃的。”何瀚辩驳,“白色的,红色的,都是吃的。小刀很难用,有的地方切不开……”

“……”饶是见惯了种种凶杀现场的警察也觉得毛骨悚然,“何先生,请你正常地描述案发经过。”

“案发?什么案发?哪里有案发?”何瀚疑惑地问,“发生什么了?”

警察不想再与他多费口舌,“何先生,被害人陆森于两天前死在何家老宅,警方赶到时,现场只有您一个人。”

“所以呢?”

“被害人在失踪前向警方发出过求救信号,然而警方赶到后,现场并无尸体或血迹。”

“没有尸体和血迹怎么推定他死了?”

“因为我们发现了这个。”警察拿出最后一张照片,照片上是一座石膏像。劣质的仿制品。

何瀚的整个身子都颤抖起来,他的眼球因为慌乱而几乎要瞪出眼眶。

 

塞尔维什住的地方是一片沙漠。沙漠很大,听说开车的时候,方向是自由的。然而塞尔维什终其一生都无法走出沙漠,这是命,是命令。所以当斯恩误入他的沙漠,塞尔维什就爱上了他。这种爱疯狂而偏执,塞尔维什甚至无法接受斯恩哪怕一秒钟的离开。

斯恩不会离开。他爱极了疯狂偏执的塞尔维什。这样的塞尔维什让他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,他想让自己存在得更深刻,所以就要让塞尔维什更疯狂。

 

“墙面重新粉刷,血肉全部切碎,骨骼冻进冰箱,甚至头颅都被藏进石膏像里。”警察因为这令人发指的行径而愤慨,“不要以为私人医生开具了证明就可以躲过法律的制裁!你这些行为证明你分明是一个有预谋的残忍的凶手,罪大恶极,天理难容!”

“不可能的……不可能……”何瀚痛苦地捂着头,他的脑子里不断闪现着红色的墙与黑色的乌云,耳边回响着琴键霹霹磅磅砸下的声音。

 

斯恩死了,尸体留在沙漠,成了秃鹫的美味。塞尔维什活了下来,他被带出沙漠,法庭认为他杀害斯恩是精神恍惚所致故无罪释放。

 

何瀚后来住进了一间雪白的房子。

他从此爱上了红酒。透明的,血液的颜色。

黑与白构成生活,而红色,是救赎。

 

*斯恩,sin的音译,意为原罪

*塞尔维什,salvation的音译,意为救赎

【唯有爱与自由不可辜负。】

【美好即原罪。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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